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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國內主辦單位申請的獎學金介紹:

2023年度「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

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2023年度「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自即日起開放申請。只要對赴荷蘭學習與環境及永續能源等相關領域,如:教育、工程、管理、設計、法經與政策等研究,具有國內大學學歷,並對環境議題充滿熱誠者,均可申請。

為使台灣成功走向永續發展,自2005年開始,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設立台達荷蘭獎學金,鼓勵優秀人才赴荷蘭深造,在不同的專業領域中,共同為地球所面臨的環境議題尋求解決之道。過去十年來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已贊助超過90位學生赴荷深造,學成歸國後也都在不同領域為台灣環境努力。

台達基金會委託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辦理獎學金徵件作業,獎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至2023年4月30日止(請詳閱徵選辦法,逾期不予受理),碩士生每名獎助新台幣25萬元,獎助名額則視當年度申請情況調整。(※今年獎助對象均為碩士生)

詳情可參考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網頁,或洽:

 

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

魏屏屏小姐

02-2393-5991

Email:delta.nes@ktli.org.tw

【留學荷蘭獎學金說明】按此下載pdf檔

【台達荷蘭獎學金徵選辦法暨申請表】按此下載pdf檔  按此下載word檔

【常見Q&A】按此下載pdf

 

 

2023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徵選辦法

修訂日期:2023/01/05

 

為使台灣成功走向永續發展,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於2005 年設立本獎學金,希望鼓勵優秀人才赴荷蘭投入與環境、永續能源等相關領域,如:教育、工程、管理、設計、法制與政策,鼓勵有志青年,在各自專業的領域 中,共同來為人類當前所面臨的環境議題尋求出路。

 

獎學金金額

每年頒予碩士生每名獎額 NT$25 萬元,徵選人數視當年度申請者表現而定。

申請資格

1. 認同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之價值

2. 為中華民國公民且有居留之事實

3. 擁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學士學位

4. 目前並無在荷蘭就讀或工作

5. 當學年度即將前往荷蘭就讀碩士課程

6. 英文能力良好(托福 iBT 成績 79 分以上,IELTS 總分 5.5 以上)

7. 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的 4 月 30 日

 ( 註:在環境、能源相關領域已有社會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申請文件

1. 完整填寫之獎學金申請表格及附屬文件(畢業證書、履歷、推薦信兩封、英文能力證明等)。

2. 以500字為限之英文個人簡介(即 Statement of Purpose for Delta),簡述申請理由、個人資歷、未來生涯規劃等等。

3. 以1000字為限之英文讀書計畫(即Study Plan)。

 

申請方式:

 

Ø 一律採電子郵件方式申請,申請件請以壓縮檔郵寄至delta.nes@ktli.org.tw, 2023年4月30日23時59分為收件截止日,逾時將不予收件。

Ø 注意事項:

  1. 主旨請註明:申請「2023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

  2. 申請文件應以正本掃瞄、清晰為主,各項資料請分開以中文檔名一一標示。如:XXX(中文名)_申請表格、XXX(中文名)_個人簡介

  3. 推薦函部分,請推薦人另以e-mail(註明申請人姓名)寄至本基金會信箱delta.nes@ktli.org.tw

 

Ø 本基金會於收件後會回覆確認收件,如送件後三日內未見回信,請主動聯繫確認。若有問題,請洽本基金會聯絡電話:02-2393-5991魏小姐

             

審查程序

1. 審查將分為申請人資格審查及實質審查兩階段,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組成聯合甄選小組進行審查。其中資格審查為書面審,主要以審閱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申請文件內容是否充實為主。通過資格審查後 即進入實質審查階段,聯合甄選小組將安排與申請人面談做為實質審查的依據。

2. 審查結果預定於 6 月公佈,惟實際獎學金發給仍將視申請人最後是否獲得荷蘭大學入學許可而定。

3. 申請人最遲應在 7 月 1 日前確認取得荷蘭大學之入學許可;本獎學金資格不能保留或展延。

*本徵選辦法以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網站 http://www.delta-foundation.org.tw/公告為主。

【台達荷蘭獎學金徵選辦法暨申請表】下載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4NqNLr2R53A7mo2Q6PAsRbZvWf6wJTM1?usp=share_link

台達荷蘭獎學金徵選辦法Q&A

更新日期:2023/01/06 

問:我要如何申請台達荷蘭環境獎學金?

答:本獎學金委託財團法人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承辦(以下簡稱承辦單位),一律以填表申請,可至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網站(http://www.delta-foundation.org.tw)下載申請表,並將報名表及附件資料寄至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 Email 信箱(delta.nes@ktli.org.tw)。

 

問:短期學分課程或是交換學生可以申請嗎?

答:本獎學金只補助到荷蘭進修「完整學程」並且會獲取「碩士學位」的研究生。

 

問:我的英文檢定(托福、雅思)分數還沒出來,可以申請嗎?

答:可以先申請,並將您的雅思或托福考試日期及編號填在英文檢定選項中,待您的考試成績收到後請盡速主動 Email補件給承辦單位,補件日期不能晚於5月10日。

 

問:我的學校還沒有給我 Offer,我可以申請嗎?

答:可以先申請,之後請主動以 Email 補件,將您的 Offer 電子檔寄給承辦單位,補件日期不能晚於 7 月 1 日。

 

問:獎學金資格審核需要面談嗎?

答:是的,本獎學金審核分兩階段:書面審核及面試,通過書面審核初審的申請人會受邀與「獎學金甄選小組」 進行面談,面談時間預定在 5 月底至 6 月中期

間。所有入圍面談者,承辦單位將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面談時間及地點。

 

問:申請文件中需要檢附推薦函嗎?

答:是的,推薦函需請推薦人另以 Email(註明申請人姓名)寄至承辦單位;推薦函宜強調申請人的優點及能力,並說明為何適合申請該門課程。其他申請文件皆需以英文書寫,但推薦函則中英文不均。

 

問:我可以先獲得獎學金資格後,再進行申請學校的程序嗎?

答:不行,本獎學金限定已提出學校申請的申請者或已獲得入學許可的準留學生為主。

 

問:若我成功取得獎學金資格, 可以保留資格到明年嗎?

答:一般來說不行,若因疫情緣故無法如期出國,必須於指定時間內與李國鼎基金會聯繫,並由台達基金會認定核可。

 

問:英文檢測成績有最低標準限制嗎?英文檢測成績要正本嗎?

答:是的(托福 iBT 成績 79 分以上,IELTS 總分 5.5 以上),本獎學金並不以英文檢測的結果作為錄取的標準,但仍請申請人提交 TOEFL 或 IELTS 成績,影本即可。

 

問:英文檢測成績有效日期在申請時已過期還需要再重考一次嗎?

答:是的,英文檢測成績有效日期須在申請日截止之後。

 

問:若我申請 1、2 月春季班課程,是否有資格申請獎學金?

答:本獎學金只提供給申請 8、9 月入學秋季班課程的準留學生,春季班課程不在考量內。

 

問:對於還沒有畢業的在學生(大四)申請文件中缺少畢業證書怎麼辦?

答:可暫時用在學證明代替,但收到證書後請盡速主動 Email 補件給承辦單位。

 

※諮詢窗口:

  1. 多元荷蘭獎學金管道、荷蘭學校科系與留學情況,可洽荷蘭教育推廣協會吳主任(dualwu@gmail.com);

  2. 台達獎學金申請文件、期程等申請細節,請洽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魏專員(delta.nes@ktli.org.tw);

  3. 台達獎學金申請說明會最新消息或相關問題可至台達基金會網站(http://www.delta-foundation.org.tw)、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DeltaElectronicsFund)查詢,或洽台達基金會李專員(lun.lee@delta-foundation.org.tw)。

沃旭綠能獎學金

 

沃旭能源為在臺推動離岸風電,在其供應鏈在地化計畫中承諾提供綠能獎學金(Green Energy Scholarship Program, GESP),每年將提供八個名額給予台灣本地或教育部認可的外國大專院校就學中華民國籍大專院校學生申請,在他們未來成為離岸風電領域專家之路給予最實際的支持。

依據不同的學歷,獎學金的核發金額標準如下:

  •  博士生每名為新台幣 350,000 元

  •  碩士生每名為新台幣300,000 元

  •  大學生每名為新台幣 250,000 元

 

每位申請者限領一次,在獲獎學生所提出的研究計畫中,經評審評定最傑出者將額外獲得新台幣50,000元,以資助其研究。

 

每年獎學金申請者所就讀的科系/領域以及其獲獎名額規定如下:

  • 理工科(科學、技術、工程及數學)頒發四位

  • 環境相關研究領域頒發兩位

  • 社會科學領域頒發兩位

 

申請者須於沃旭能源臺灣網站 (www.orsted.tw) 線上提出,簡章下載

 

申請且一併繳交長度約 500 字 上下以「如何離岸風電在台灣實踐能源轉型以及我在這之中的角色。」為題 之英文論 文 ,網站中也會清楚列出相關的申請資格(包含英文能力與平均成績等)。丹麥外交部駐臺辦事處(丹麥商務辦事處)將協助管理線上申請程序,同時初步篩選與分類獎學金候選人。

 

沃旭綠能獎學金歷屆獲獎者也會受邀參與沃旭綠能校友會,提供一個外部人脈網絡平台,鼓勵歷屆同校或不同校獲獎者間相互交流與討論目前熱門議題,更以社會責任的前提下發展出相關行動計畫,以因應離岸風電產業面、環境面及經濟面所帶來的挑戰。沃旭能源每年至少會舉行一次綠能校友會。

綠能獎學金相關資訊將公告在沃旭能源的官網,供申請者參考。其中,為確證篩選過程的品質及透明,沃旭能源將會與丹麥外交部駐臺辦事處(丹麥商務辦事處)及一位來自大學或是離岸風電企業的專家合作,組成一個審查小組來審閱所有申請文件。

歐洲留學獎學金

臺灣歐洲教育推廣協會獎助 #二名 前往歐洲攻讀碩士同等學歷,申請經甄選核准後,獲獎生每名獎助 #新台幣十萬元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台灣取得學士學位,#畢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 者。
3. #年齡35歲以下,已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者。
4. 未獲得本國政府或其它任何單位提供之出國獎學金者。
5. 已經具有碩士學位,計畫到歐洲地區就讀第二個碩士者;或已經在歐洲地區大學註冊,開始碩士學業者,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

 

申請日期至7月15日

申請流程:


1.填寫線上報名 https://goo.gl/forms/UTBg1dugo2oWX6A22
2. 填具申請書簽名存為電子檔
3. 備妥相關申請文件電子檔
4. mail至 contact@eef-taiwan.org.tw申請
(郵件主旨:「申請歐洲留學獎學金_您的中文姓名」)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計劃

每年舉辦 / 年度最新資訊請參考主辦單位公告

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或企業、機構實習,擴展國內具發展潛力年輕學子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之機會,以期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特訂定本計畫。

共計四大補助類型:

1 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

2 學海惜珠:選送勵學優秀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

3 學海築夢:選送學生赴國外非新南向國家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不包括大陸及港、澳)

4 新南向學海築夢:選送學生赴新南向國家之企業、機構進行職場實習

 

補助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資格。
參與學生應通過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
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詳情請詢問就讀的大專院校,或者參考以下教育部的簡報資料:

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106/newsvew.php?id=83

教育部歐盟獎學金

 

設置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贊助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新伊拉斯莫斯計畫」 (Erasmus+ Programme),鼓勵我國優秀學生積極參與該計畫碩士課程,培 養國際視野、提昇國家競爭力,與「新伊拉斯莫斯計畫」協調處合作設置 「教育部歐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獎助金額及年限:1 萬 2,000 歐元,1 年。

 

獎助名額:8 至 10 名(視實際報名及審查結果而定)。

 

申請對象: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1-2022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 程獎學金(Erasmus Mundus Joint Master Degrees Scholarships)備取生資格 者。

 

甄試資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參加面試:

 

一、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1-2022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 備取生資格者;或截至本獎學金甄試申請報名截止日(110 年 6 月 29 日),尚未取得 2021-2022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通知,但能提出已 申請且所申請課程項目尚未公布甄選結果證明者;需檢附暫准面試切結書(附件 2), 倘日後經駐歐盟兼駐比利時教育組查證未列入備取名單,則面試成績無效,自動喪 失錄取資格。

三、 學歷資格符合下列之一者:

 

(一)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國外大專校院畢業者,依「大學辦理國外歷採認法」規定辦理。

(三)大陸、港澳地區大專校院畢業者,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 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四、 未曾獲得「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或「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碩/博士課程獎學金。

五、 未曾領取政府預算提供留學獎助金累計逾 4 年以上者。如同時或先後獲政府預算所 提供之 2 種以上出國獎補助金,僅得領取其中一項獎補助金。已取得非政府預算之 其他留學獎助金者,請於報名表註明。

六、 申請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1-2022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之 我國學生正取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陸、 報名日期、方式及程序:

 

一、 申請人應依照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1-2022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 課程獎學金日程,自行向各課程主辦大學提出獎學金申請。

二、 網路報名期間 110 年 6 月 1 日(星期二)上午 8:30 起至 110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中午 12:00 止,屆 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時無法報名及上傳資料,請自行掌控報名時間。

三、 報名方式及程序

 

1. 一律採線上填寫報名表,申請人須於報名截止時間 110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中午 12:00 前完成於線上填寫資料、繳費及上傳報名應繳交書件 PDF 檔(包括繳費收 據)至報名系統。

 

2. 請至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線上報名資訊網 (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eu) 進行網路報名,【網路報名系統操 作問題請洽(02) 2920-5589 分機 19,pa2@jesda.com.tw;其他報名問題,請洽 (02) 7736-5736,peggy1221@mail.moe.gov.tw】。

3. 填寫報名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本簡章相關規定。

教育部公費留學資訊網

https://gra103.aca.ntu.edu.tw/bicerexam/

公費留學考試經驗分享

教育部今宣布2016年起將縮減公費留學考試獎學金補助,除了數個指定的學門外,未來將只有博士生能夠申請。而簡章將於2016年6月底公告。

中央社報導,現行公費留考可選擇赴國外攻讀碩士或博士,每年公費留考生約110人,近年碩士比例為46%。然為集中國家資源培育高階人才,2016年起將限縮為僅能攻讀博士。

不過,教育部表示,「建築、規劃與設計」學門及藝術學群相關學門則仍可攻讀碩士學位。另外,勵學優秀生、原住民、身心障礙等三類特殊身分公費留學,仍維持舊制,可攻碩士或博士。

蘋果報導,目前教育部「留學獎學金」、「尖端科技人才培育獎學金」以及與8所世界百大學校合作設置的「共資共名獎學金」,皆以補助攻讀博士學位為主。而未來有意赴國外攻讀碩士者,仍可申請留學貸款以緩解經濟壓力,或透過國內與國外大學共設的雙聯學位機制赴國外留學。

教育部 公費留學考試重要事項日程表:

https://ws.moe.edu.tw/001/Upload/7/relfile/6587/56180/9bc99fc9-5175-4050-8177-1dd755daae6d.pdf

教育部 留學獎學金

每年舉辦 / 年度最新資訊請參考主辦單位公告

壹、設置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厚植國家實力,加強我國優秀青年國際 經驗,並獎助弱勢族群學子申請出國留學,特設置「留學獎學金」 (Government Scholarship to Study Abroad / G S S A ), 以 下簡稱本獎學金,鼓勵國內優秀青年赴國外(不含大陸地區及香港、 澳門,以下均同)知名大學校院攻讀研究所學位。

 

貳、獎學金待遇及年限

一、獎學金待遇: (一)一般生每人每年核發 1 萬 6 千美元。 (二)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每人每年核發 3 萬美 元。 二、受獎年限:一般生受獎年限最長 2 年。勵學優秀生、原住民 生及身心障礙生受奬年限最長 3 年。

 

參、留學國別、領域及學位別

一、留學國別及領域別不限,惟選送赴特定國家者,限填北歐國 家及新南向國家。

二、學位別: (一)一般生除「藝術學群」、「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及選送赴 特定國家「新南向國家」(東南亞 10 國、南亞 6 國及紐澳) 者,得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外,其餘學群一律以攻讀博士學 位為限。 (二)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及身心障礙生,不限學群領域,得攻 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三、以博士班入學許可申請本獎學金,惟實際入學時需先修讀碩 士課程者,須待修畢碩士課程正式升入博士班後,始得申領 第 1 年獎學金。但依前款第 1 目規定得出國攻讀碩士學位之 學群或特殊生,不在此限。

四、報名者僅得擇 1 個類別及 1 個學群報名,不得重複報名;報 名後不得轉換身分類別。

 

肆、獎助類別及名額

一、申請人分為甲、乙兩類: (一)甲類係指網路報名截止日(106 年 2 月 9 日)前尚未註冊入學 但已取得國外優秀大學校院系所入學許可文件及最遲可於 106 年 3 月 15 日前上傳入學許可文件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之 申請人。 (二)乙類係指網路報名截止日(106 年 2 月 9 日)前已在國外優秀 大學校院系所註冊入學之在學生,須於報名系統上傳足資 證明當學期註冊在學證明文件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之申請 人。

二、一般生名額:總計 185 名 (一)甲類一般學群名額計 30 名。 (二)乙類一般學群名額計 125 名。 (三)選送赴特定國家名額計 30 名。 1.北歐國家(丹麥、瑞典、挪威、芬蘭、冰島):10 名。 2.新南向國家: (1)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汶萊、越南、緬甸、 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 里蘭卡、不丹:15 名。 (2)新加坡、澳大利亞及紐西蘭:5 名。

三、特殊生名額:總計 15 名 (一)勵學優秀生名額: 5 名。 (二)原住民生名額: 5 名。 (三)身心障礙生名額: 5 名。 「勵學優秀生」係指報名時持有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開 具 106 年有效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四、甲、乙兩類之一般生名額係依本簡章第捌點之錄取名額分配。

五、各類別錄取名額如缺額時,由本部召集公費留學委員會依甄試 成績擇優錄取,各類別名額得互為流用,亦得不足額錄取。

 

伍、報名資格條件(同時符合下列一至九款條件)

一、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學歷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 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碩士班在學,但無學士學位或專科學歷者,得持碩士班在 學證明報名。 (三) 國內大專校院在校生能提出大學在學期間 1 年級至 3 年級 全部學年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暫准切結報名,(惟於錄取 後與本部簽訂行政契約書時,須檢附國內大專校院畢業證 明文件正本供本部查驗,始具錄取資格)。 (四) 國內高等考試及格。 (五) 國外大專校院畢業者,其學校應已列入本部外國大學參考 名冊;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為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 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六) 大陸地區大專校院或香港、澳門大專校院畢業者,其學校 應已列入本部認可名冊。

三、 已取得國外優秀大學校院博(碩)士入學許可或註冊在學證 明: (一) 網路報名截止日以前,已取得國外優秀大學校院博(碩)士 入學許可,包括最遲於 106 年 3 月 15 日完成上傳入學許 可者,若持條件式入學許可,應註明條件內容及原因,且 獲錄取者於與本部簽訂行政契約時,應檢具無條件入學許 可。 (二) 博(碩)士班註冊在學證明(已在學者須取得由該校院系所 開立之在學證明書,並應載明學位別及研究領域),且其 剩餘博(碩)士課程期間自榜示日當月 1 日(106 年 6 月 1 日)起算不得少於 1 年。

四、 年齡在45歲以下(61年2月10日以後出生),女性報名者,於 報名年齡限制之前,如曾有生育事實者,得檢附子女出生證 明,每胎得延後年齡限制2年,兩胎4年,以此類推。

五、 如於申領本獎學金前,已獲取博士學位者,喪失本獎學金獲 獎資格。

六、 公費生及有服務義務者(如師資培育公費生、軍警校院生、 實習生、軍人、警察、公務人員等),須自行依其身分所涉 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留學事宜,經甄審並獲錄取者,不得以 具前述身分為由申請延緩出國留學。具有役男身分者,其出 國依兵役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 未同時獲得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各類出國獎補助款。所稱 我國政府出國獎補助款,係指本部及其他機關(構)以我政府 國(公)立預算所提供1年以上攻讀博(碩)士學位之經費。但 軍公教等公職人員,曾經服務機關在職訓練性質出國進修, 且已完成返國服務義務者,不在此限。

八、 已領取本部公費留學獎學金(指公費留學考試、尖端科技人 才培育獎學金或本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及其他本部 與國外頂尖大學合作設置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本獎學 金。違反規定者,撤銷報名資格;已領取本獎學金者,應全 數繳還本部。

九、 曾領取本留學獎學金出國攻讀學位者,不得再次申請就讀同 一學位或較低教育階段學位之本獎學金(如:前已獲領本獎 學金出國攻讀博士學位者,不得再次申請出國攻讀博士或碩 士學位)。

 

陸、報名日期、方式及程序

一、 網路報名日期 106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起至106年2月9日(星期四) 中午12:00止,屆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時無法報名及 上傳資料,請自行掌控報名時間。

二、 報名方式及程序 (一) 一律採網路填寫報名表,申請人須於報名截止時間 106 年 2 月 9 日(星期四)中午 12:00 前完成繳費、報名應交書 件(包括繳費收據)上傳至報名系統。 (二) 線上報名並繳費後,將紙本報名表正本親自簽名(簽名 為影本者應加蓋申請人私章)後,於 106 年 2 月 10 日 (星期五)下午 5:00 截止期限前以掛號寄達 (非以郵戳為憑)10699 臺北郵局第 90-9 號信箱(P.O.Box 90-9 Taipei City 10699, Taiwan R.O.C)「教育部委託辦 理留學奬學金專案報名組」收(以下簡稱指定郵政信箱)或 送達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 43 號國際大樓 206 室國立臺 灣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指定收件單位)。 (三) 報名表填寫不全或應繳相關表件獲本部通知補件仍不全 者,恕不受理報名,文件亦不退回。報名審查結果本部將 指定日期於前述報名網頁供申請人查詢。 (四) 如經本部通知須補件者,須於 106 年 3 月 2 日(星期四) 下午 5:00 前,將郵寄資料以掛號寄達指定郵政信箱或送達 指定收件單位,電子資料須上傳至報名系統,逾時寄(送) 達或上傳者不予受理報名。 (五) 「教育部留學獎學金甄試線上報名資訊網」網址為 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網路報名系統 操作問題請洽(02)2920-5589#24,其他報名問題,請洽 (02)7736-5648 、7736-5736 或 7736-5759】。填寫報名 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網路填寫報名表注意事項(附錄 一)及本簡章相關規定。

三、 報名費: (一)收費標準:新臺幣 1,000 元整。 (二)報名費優待:申請人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選擇勵學 優秀生身分別報名者,報名時應持有各該直轄市、縣(市) 政府開具 106 年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非村 8 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經本部於報名審查期間向相關機構 查證確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原住民生及身 心障礙生若符前述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得報名各 該身分別並於網路報名系統勾選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 格),免繳報名費。未於報名系統聲明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 入戶且選擇勵學優秀生、原住民生或身心障礙生類別,而 以一般生身分報名者,報名繳費後,即不得再申請退費, 且不得轉換報名身分類別。 (三)繳費方式:請於本獎學金報名系統網頁列印專用繳費單 (每位申請人各有不同專用條碼,不得使用他人之繳費單 繳費),至 7-11、全家、萊爾富、OK 超商、郵局或 ATM 轉 帳擇一方式繳費,繳費完成後,應將便利商店、郵局或 ATM 之收據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正本請自行保存)。 (四)退費規定:經本部受理報名後,申請人所繳交報名費,一 概不予退還,未獲本部受理報名者,其報名費依行政作業 程序,並扣除手續費及郵資新臺幣 60 元後,退還剩餘報名 費,並將個別通知,所需時間約 2 個月。

四、查詢報名審查結果:106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一)起申請人可 於原報名網站登錄後查詢報名結果。

五、書面審查期間:106 年 4 月中旬。 六、寄發成績單及公告錄取名單:106 年 6 月 1 日(星期四)。

教育部 公費留學考試

每年舉辦 / 年度最新資訊請參考主辦單位公告

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聯絡人:丘皓秋    電話:02-7736-5737 電子信箱:sheena@mail.moe.gov.tw

今(106)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學門、研究領域、留學國家、預訂錄取名額及應考專門科目等,已公布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edu.tw,點選路徑為:教育部首頁―認證檢定及留考―公費留學考試)。

106年公費留學考試預定於7月上旬公告簡章,7月28 日開放線上報名,10月7日舉行筆試,12月2日及3日舉行面試,有意報考者,請詳細參閱所公布資訊並及早準備。

106年公費留學考試共計76個應考學門,其中新增「語言學」、「宗教/歷史」、「人類學」、「東南亞/南亞高等教育」、「原住民族教育」、「東南亞/南亞法制」、「小動物急診與加護」、「職業衛生護理」等8學門。

自去(105)年起公費留學獎助限定攻讀博士學位,但「藝術」學群及「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部分學門之研究領域仍得攻讀碩士學位,城鄉規劃學門則限攻讀博士學位。勵學優秀公費留學、原住民公費留學及身心障礙公費留學三類特殊身分受獎生,仍維持可選擇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另為推動「新南向政策」,培育我國熟稔該地區的高階人才,今年新增「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生」名額10名,可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選考包括「文史哲」、「政治(含區域研究)」、「教育」、「藝術」、「文化資產」、「法律」、「社會科學」、「心理與認知」、「管理與經濟」、「建築、規劃與設計」、「工程」、「生命科學」及「醫藥衛生」等13學群計33個學門。

106年公費留考預定錄取115名,各類別錄取名額如下:一般公費生85名、勵學優秀公費生5名、原住民公費生10名、身心障礙公費生5名及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生10名。如有疑問,歡迎洽詢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02)7736-5737。

上版日期:106-04-24

 

  •  相關檔案

    1. (附件1)教育部106年公費留學考試留學學門、研究領域、留學國家、應考專門科目及預定錄取名額表

    2. (附件2)教育部106年公費留學考試「預定錄取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生10名」學門、研究領域、留學國家、應考專門科目及預定錄取名額表

教育部106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自即日起公布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有意報考者,請及早準備。本考試之考試科目、報名日期、筆試時間及預定錄取名額如下:
一、 考試科目:國文作文與專門科目2科,共計3科。
二、 網路報名日期:106年7月28日上午8時至8月11日下午5時止。
三、 筆試時間:106年10月7日。
四、 預定錄取名額:106年公費留學考試共有20學群76學門,預訂錄取115名,包括一般公費生85名、勵學優秀公費生5名、原住民公費生10名、身心障礙公費生5名、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留學10名。
五、 公告錄取:106年12月31日。

有意報名公費留學考試者可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https://gra103.aca.ntu.edu.tw/bicerexam/
)點閱參考,相關報名作業規定及流程請參閱簡章。如有其他詢問事項請電洽:(02)773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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